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经民主推荐、院党组研究,拟推荐丹增卓嘎为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予以公示,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曲水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
受理部门:曲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部
地 址:曲水镇沿河路21号曲水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91-6162974
传 真:0891-616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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