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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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2024年8月23日,我院就木某某故意伤害案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祥主持,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等参加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丹增卓嘎就基本案情、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拟不起诉处理理由及法律依据作了充分阐述,并提出了听证事项。听证人员在听取各方陈述及充分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希望检察机关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告诫犯罪嫌疑人木某某:“相对不起诉,并不意味着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逃避了处罚。希望能珍惜法律给予的不起诉机会,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深刻认识到错误并吸取教训”。木某某表示会增强法律意识,不再抱有侥幸心理,以实际行动真诚悔过,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是开展检察公开听证的初衷,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能够更好地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以公开听证为抓手,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王 月 转 文字编辑:达 娃 编 辑:平措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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