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哪里才能拿到我的材料款?”申请监督人马某某着急来到检察机关申请民事监督。“实际施工人承担材料款,还是总承包方承担材料款?”也成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争议焦点问题。
为充分践行新时代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坚持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7月3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明马丹增主持会议,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基本事实、听证议题并示证。听证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休会期间,双方当事人回避,听证员在对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并听取双方陈述的基础上,开展了单独评议。复会后,听证员代表公开发表了听证员的最终评议意见。相关评议和意见将会成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作出决定的参考依据。
会后,听证员及旁听人员填写了《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征求意见表》,收集意见建议6条。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达珍表示,“检察听证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有利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也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感”。
下一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机制、凝聚合力,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以听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让当事人把事情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用听证赢公信。